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3-063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3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湖畔路西段718号成都西博城美瑞酒店15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桂峻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4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7,498,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472%。其中,参加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15,65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5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1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5,483,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952%。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13,403,46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05%。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会见证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 行审议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与会全体 47,498,79 47,317,88 99.6191% 180,916 0.3809% - 0.0000%
股东 6 0
其中:中 13,403,46 13,222,55 98.6502% 180,916 1.3498% - 0.0000%
小投资者 9 3
表决结果 通过
张隆彪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在最高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与会全体 47,498,79 47,231,50 99.4373% 267,296 0.5627% - 0.0000%
股东 6 0
其中:中 13,403,46 13,136,17 98.0058% 267,296 1.9942% - 0.0000%
小投资者 9 3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与会全体 47,498,79 47,313,68 99.6103% 185,116 0.3897% - 0.0000%
股东 6 0
其中:中 13,403,46 13,218,35 98.6189% 185,116 1.3811% - 0.0000%
小投资者 9 3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和孟柔蕾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