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3-022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4,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总额共计26,136,000.0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是一致的。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4,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华府大道四段19号
咨询联系人:牛育琴、刘凤娟
咨询电话:028-85750702
传真电话:028-85750702
七、备查文件
1.《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