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2-078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1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审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提名邓洁茹女士、桂峻先生、陈船筑先生、陈章良先生、廖洁先生、牛育琴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干胜道先生、龚敏先生、杨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干胜道先生、龚敏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干胜道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杨林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会先生于本次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向杨会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洁茹:邓洁茹女士个人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洁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33,800,6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4%;通过武汉集成电路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邓洁茹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桂峻:桂峻先生个人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峻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洁茹女士系夫妻关系。桂峻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船筑:陈船筑先生个人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船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股东陈发树先生系父子关系。陈船筑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章良:男,1982年7月出生,2006年7月至2008年8月,任华峰集团投资发展部职员;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任华峰集团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2009年8月至2012年2月,任华峰集团投资发展部副经理;2012年3月至2020年2月,任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秘;2020年2月至今任华峰集团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章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陈章良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陈章良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廖洁:廖洁先生个人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4,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廖洁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 上市 公司 规范 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牛育琴:牛育琴女士个人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牛育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干胜道:干胜道先生个人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
的《2021年年度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干胜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干胜道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干胜道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 的情 形, 亦不 是失 信被执行人。
龚敏:龚敏先生个人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龚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龚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杨林: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1983年8至1990年9月,任空军32师96团机务四中队无线电师、分队长;1990年9月至1992年7月,任南空训练基
地一团机务四中队政治指导员;1992年7月至1994年1月,任南空训练基地直工科干事;1994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军事医学 科学 院生 物工 程 研究所干事;2002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7月至今,任北京东瀚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林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 第3.2.3 条 所规 定 的 情 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