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2-010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约定自2022年开始交付标的,因此合同的顺利履行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1、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客户签订了两份某配套产品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122,812.50万元和117,875.00万元,总计为240,687.50万元人民币。
2、本次合同的签订已经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手介绍
1、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
客户的具体信息。
2、关联关系
公司与该客户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客户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某配套产品;
2、合同金额:两份合同金额分别为122,812.50万元和117,875.00万元;
3、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成后终止;
4、其他:合同对交货周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运输、包装、验收、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5、若公司出现合同违约行为,客户可收取公司违约金;若出现合同约定的质量问题时,客户有权取消公司的供应商资格。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顺利履行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将
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签订的合同属于日常经营合同,对公司业务
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客户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合理、有序组织生产,保障产品交付。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双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约定自2022年开始交付标的,因此合同的顺利履行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披露的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对上述签署的合同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应的《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和客户均具备签署订货合同的主体资格,双方签订的订货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签署的合同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交易各方履约能力的核查意见》,认为:上述合同与双方需求相符,双方均具备较强的履约可行性。
八、备查文件
1、合同文本;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交易各方履约能力的核查意见》;
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