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1-007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电微力”)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800万元(含本数)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56号《关于同意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832号《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6,74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37.2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811.5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1-3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1 生产基地技改扩能建设项目 22,5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合计 63,000.0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811.5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72,811.54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18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4%。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21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五、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800万元(含本数)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1,800万元(含本数)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
求,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和《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不超过218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1,800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