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7 证券简称:义翘神州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8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 18 号院 11 号楼
215 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良志博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2 人,代表股份 92,792,10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3.54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741,4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7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1 人,代表股份 90,050,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1.37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4 人,代表股份 15,220,55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4 人,代表股份 15,220,5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0635%。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刘知卉、刘博心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754,4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4%;反
对 36,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弃权 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2,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4%;
反对 36,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0%;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754,3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3%;反
对 36,5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4%;弃权 1,16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2,8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0%;
反对 36,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3%;弃权 1,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750,0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7%;反
对 38,4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5%;弃权 3,56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78,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8%;
反对 38,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8%;弃权 3,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1.0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752,6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5%;反
对 37,7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弃权 1,68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1,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7%;
反对 37,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弃权 1,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751,2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0%;反
对 37,5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弃权 3,28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79,7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6%;
反对 37,5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弃权 3,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750,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1%;反
对 37,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0%;弃权 4,62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78,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0%;
反对 37,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6%;弃权 4,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
1.07《本次回购方案的授权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752,3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1%;反
对 37,2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2%;弃权 2,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0,7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6%;
反对 37,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9%;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741,7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8%;反
对 46,4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弃权 3,91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70,2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93%;
反对 46,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0%;弃权 3,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745,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7%;反
对 41,4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弃权 5,24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73,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32%;
反对 41,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4%;弃权 5,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4%。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746,3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6%;反
对 41,3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弃权 4,44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74,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1%;
反对 41,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7%;弃权 4,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746,0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4%;反
对 41,2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弃权 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74,4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4%;
反对 41,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