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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翘神州: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义翘神州: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47          证券简称:义翘神州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375.62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潘帅,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黎明,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楠,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序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
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了积极建议和帮助。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公司拟续聘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验丰富,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资质及相应的能力要求,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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