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7 证券简称:义翘神州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3 月 21 日 14:00
(2)网络投票: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1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 18 号院 11
号楼 215 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良志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51,117,28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5.17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42,8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12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5 人,代表股份 49,674,3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3.05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10,290,15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5.13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10,290,1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5.1326%。
(二)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刘宁、陈思衡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03,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4%;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0%;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76,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30%;反对
1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3%;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095,2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0%;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5%;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68,1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62%;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60%;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05,2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5%;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78,1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4%;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8%;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094,8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2%;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5%;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67,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23%;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60%;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095,2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0%;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5%;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68,1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62%;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60%;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67,1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06%;反对
2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6%;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67,1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65%;反对
2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1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
就本议案的审议,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谢良志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094,4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67,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8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098,2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8%;反对 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71,1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54%;反对
1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06,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0%;反对 10,5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6%;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79,4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56%;反对
10,5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4%;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094,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2%;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6%;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67,2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75%;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7%;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1,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90%;反对3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45%;弃权 1,4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