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为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产品的需求,结合研发、生产的实际情况,拟增加冷却塔业务,拓展产品矩阵,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经营范围的规范表述要求,在经营范围中相应增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经营范围(变更前) 经营范围(变更后)
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机械电 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制冷、空 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照明器 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体、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五 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 及纯净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家居用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 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备制造);电动机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 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家居用品销售;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机械设备研发;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动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机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 用电器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家用电器安装用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室内空气污染 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治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业务、 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不含火力发电)。 日用电器修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货物进(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供(配)电业务(不含火力发电)。(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未
来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最新规定,结合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原条款 修订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1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定,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人。 事、即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2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风机、
是: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机 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
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制冷、 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
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照明 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
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消防器材销售; 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
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 净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
售;家居用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 消防器材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
3 种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家用电器制造; 造;五金产品零售;家居用品销售;通用设
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机械设备研 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
发;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 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
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发;机械设备研发;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普
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室内空气污 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
染治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业 (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电
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不含火力 器修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货物进出口;
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技术进出口。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业务(不含火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
具有同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
4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面额
5 标明面值。 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800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800万股,
6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每股面额为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或者公司其母公司的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
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
7 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
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
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
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
8 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9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活动。 股票的活动。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公司发行的
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司合并、质权
行使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不得行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