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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43 深市 绿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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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关于拟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3

绿岛风:关于拟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1-005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

            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协议为双方针对拟投资项目达成的合作协议,投资协议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并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存在期间因市场环境变化或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协议能否顺利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本投资协议书涉及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或估计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任何预测或承诺,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根据长期发展战略需要,拟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公司计划投资建设绿岛风通风系统科创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主要为建设新风类产品研发中心以及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总额约为 3.53 亿元人民币,该金额为计划投资金
额,后续公司可能会根据土地购置情况、扶持政策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拟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对方名称: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绿岛风通风系统科创产业基地项目

  2、项目投资总额:约 3.53 亿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3、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项目用地情况:项目选址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凤凰工业园区,丹延路以东,振兴路以南,项目规划用地约 66 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5、项目预计销售: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每年可形成营业收入 2 亿元。
  6、项目投资强度要求:乙方承诺项目竣工投产后(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350 万元且经第三方审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
于 3 亿元,项目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 20 万元且项目投产次年起 5 年内实际入
库税收总计不低于 6600 万元(66 亩*20 万*5 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当前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新风类产品生产和研发实力,如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总金额较大,项目存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导致项目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同时,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等方面的变化有可能使公司面临资金压力或偿债压力,可能会对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项目用地购置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招、拍、挂”出让程序,本项目涉及的立项、环保、规划、施工许可、环评、安评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办理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强度、税收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5、本项目协议中提及的项目投资金额、营业收入、税收贡献等要素均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拟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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