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3-036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68,850,000 股,预计共派送现金 103,275,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509,759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从 68,850,000 股增加至 69,359,759 股。本次权益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以总股本 69,359,759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4,039,638.50 元(含税)。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调整方案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是否超过两个月
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359,7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3.0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5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16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2 08*****406 汇文添富(苏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 08*****457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 01*****344 齐梁
5 08*****399 佛山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7日至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的股东,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即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1.50 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股票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 100 号
咨询联系人:申雷
咨询电话:0756-8598208
传真电话:0756-8598208-802
八、备查文件
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