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2-014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2 年修订)》,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安联锐视科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珠海安联锐视科技有限公 公司由珠海安联锐视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 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 变更,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 变更,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
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 得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取 得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400665003767C 的《营业执照》。 91440400665003767C 的《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新增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条件。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以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行。 式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
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外。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
券。
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
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连带责任。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十九)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资计划; 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十)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十一)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二十二)审 议 批准 监事 会 报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二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二十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资本作出决议;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二十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议; 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二十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二十七)对公司合并、分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二十八)修改本章程;
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二十九)对公司聘用、解聘会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三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三十)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十四)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四条规定的关联交易; (三十一)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十三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三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条规定的关联交易;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三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用途事项;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三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金用途事项;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