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人数情况
为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结合公司治理架构规划,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名调整为 6 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变,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结合上述董事会人数调整的情况,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决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条款 拟修改后条款
第四章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四章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时;(二) 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1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 本总额 1/3 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法律、行 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法
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形。前述第(三)项规定的持股数按股东提 情形。前述第(三)项规定的持股数按股东提
出书面请求当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计算。 出书面请求当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计算。
第五章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第二节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 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
2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一。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产生。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办理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