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 33,450,517.3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3,874,401.9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831,416.6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283,141.66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46,236,803.1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4,642,618.27 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2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54,642,618.27 元。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并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120,64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同意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