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造物云工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造物云”)为“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以下简称“数字化中台”)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造物云为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资金专户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智能硬件柔性制造项目 19,830.35 19,830.3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25.01 4,525.01
3 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 4,950.00 4,95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总计 49,305.36 49,305.36
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 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
额(万元) 资金额(万元)
1 智能硬件柔性制造项目 9,497.52 9,497.5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27.29 1,527.29
3 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 4,184.50 4,184.50
台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15,209.31 15,209.31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一)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原因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求,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本次拟新增金百泽及其全资子公司造物云为“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造物云为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各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均不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增加实施主体
序号 募投项目 变更前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 惠州市金百泽电路科技有限 惠州金百泽、金百泽
1 字化中台项目 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金百 、造物云
泽”)
2、增加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提高项目效率,拟增加造物云
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及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金百泽
公司名称: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 年 05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武守坤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1 栋 1501
总股本:10,668 万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加工印刷线路板;电子产品设计、组装和测试;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业务;软件设计与开发测试及其相关产品的销售(以上生产、组装部分由分公司经营)。
2、造物云
公司名称:深圳市造物云工业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武守坤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信息技术和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孵化、技术转让和销售;计算机软件设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业务;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是考虑到数字中台实施内容以软件与技术开发服务为主要形式,系统具有基础性和平台性特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新增的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后将进一步提高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长期战略规划。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求,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改变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顺利推进数字化中台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此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新增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造物云作为实施主体,与惠州金百泽共同实施数字化中台募投项目,并同时增加造物云为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改变原募投项目投资方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爱建证券对金百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