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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金百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5,030,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2,937,735.23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2,093,064.77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7106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
目:

 序号          募投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

                                        (万元)        资金额(万元)

  1  智能硬件柔性制造项目                19,830.35            9,497.5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25.01            1,527.29

  3  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            4,950.00            4,184.50

      化中台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

              合计                        49,305.36            15,209.31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0,031,178.96 元,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74,109,683.61 元(含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047,797.80 元)。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暂时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 9,4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不再执行,根据原决议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相关产品将计入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

    (三)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具体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现金管理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经管理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金百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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