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百泽”)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
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晨财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0,4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大宗交易不超过 3,200,400 股,集中竞价不超过 2,133,600 股);且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达晨财信已减持 88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25%,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 5,33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暨减持数量
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达晨财信已累计减持 1,66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02%。
公司于近日收到达晨财信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其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预披露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达晨财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3,039,2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90%,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2/10/17-2 19.29 1,689,292 1.5835
023/03/09
达晨财信 大宗交易 2022/11/29-2 15.87 1,350,000 1.2655
022/12/02
合计: 3,039,292 2.8490
注:
1、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梁国智先生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22 年 6 月 24 日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位,承诺“本人担任金百泽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金百泽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金百泽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应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梁国智先生通过达晨财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331 股,达晨财信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后的收益分配,不会导致梁国智先生违反该承诺。
二、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变动前持有股份 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222,000 5.8324 3,182,708 2.9834
达晨财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222,000 5.8324 3,182,708 2.98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达晨财信上述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达晨财信上述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达晨财信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承诺;
(四)达晨财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达晨财信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