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1-009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1869 号《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762 号《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3.5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 5,888.0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036.9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16Z0027 号”《验资报 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 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8,036.98 万元,低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46,624.73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原计划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使用募
(万元) 资金额(万元) 集资金额(万元)
1 高端环锻件绿色智 25,238.07 25,238.07 15,614.00
能制造项目
2 配套精加工生产线 8,218.48 8,218.48 7,718.48
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68.18 3,168.18 3,168.18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536.32
合计 46,624.73 46,624.73 28,036.98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经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2. 监事会审核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3.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环海陆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中环海陆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