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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车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3

中集车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4-068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
监事 1 名。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提名马天飞先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冯宝春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马天飞先生、冯宝春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各候选人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天飞先生,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 年
7 月,马天飞先生取得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理学硕士学位。

    马天飞先生于 2003 年 3 月加盟中集集团,历任总裁办公室(现为集团办
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文化主管、行政事务部经理、品牌管理部经理、公共事务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主任助理、副主任。自 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中集集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自 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中集集团
工会主席。自 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中集集团监事。自 2021 年起陆续出任深
圳中集共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中集运载科技有限公司等中集集团下属子公司董事。自 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南山区人大代表。

    截止本公告日,马天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马天飞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集集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天飞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司法机关、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马天飞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冯宝春先生,1969 年 5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现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冯宝春先生于 1988 年加入招远县轮胎厂;1991 年 11 月至 1993 年 7 月历
任烟台轮胎厂总务科、设备科副科长;1993 年 8 月至 2003 年 10 月历任招远
橡胶集团公司技改处副处长、开发处处长;2003 年 11 月至 2009 年 6 月历任
山东玲珑橡胶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副经理、经理;2009 年 7 月至 2019 年 7
月历任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1966))总经理助理兼国内配套部部长、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22 年 7 月起任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冯宝春先生亦为玲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冯宝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冯宝春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或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冯宝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司法机关、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冯宝春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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