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1-035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同步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派发 2021 年度中期特别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1.2.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
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IMC Vehicles (Group) Co., Ltd.
中集車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39)
派發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
茲提述中集車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 2021 年8月25日及2021年9月 29 日之公告(「該等公告」)、2021中期報告(「2021中期報告」)以及日期為2021年9月13日之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函(「該通函」),內容有關 (1) 建議派發本公司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2021年 度 中 期 特 別 股 息 」); ( 2 ) 本 公 司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暫停股份過戶登記安排;及(3)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分配預案已經於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正式通過。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2021中期報告及該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義。
董事會謹此通知股東有關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派發詳情如下:
本公司將以現金分別向於A股及H股各自股權登記日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A股股東及H股股東派發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每股人民幣 0.3 元(含稅)。就 H 股股東而言,本公司將向於2021年10月10日(星期日)(「H股股權登記日」)名列H股股東名冊的股東派發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以人民幣計值和宣佈,以人民幣向A股及港股通股東支付,以港幣向H股股東支付。計算應付每股H股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等值港元金額時應使用下列公式:
每股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人民幣金額
每股H股2021年度 = 中國人民銀行於2021年9月30日(即緊隨 2021 年
中期特別股息港元金額 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後首個營業日)
公佈的港元兌人民幣的中間匯率
中國人民銀行於2021年9月30日公佈的港元兌人民幣的中間匯率為1.00港元兌人民幣0.83306元。因此,應付每股H股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港元金額約為0.36港元(含稅)。
就派發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代扣代繳境外H股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代扣代繳 企 業 所 得 稅 有 關 問 題 的 通 知 》( 國 稅 函 [ 2 0 0 8 ] 8 9 7號 ), 中 國 居 民 企 業 向 境 外 H 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2008年及以後年度股息時,統一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對於在H股股權登記日名列H股股東名冊的所有以非個人名義登記的非居民企業股東(包括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企業代理人或受託人如證券公司、銀行等,或其他組織及團體皆被視為非居民企業股東),本公司將於扣除10%的企業所得稅後派發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規定,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中國個人所得稅。由於本公司屬於外商投資企業,對於在H股股權登記日名列H股股東名冊的所有自然人股東,本公司將不就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任 何 名 列 H 股 股 東 名 冊 而 依 法 在 中 國 境 內 註 冊 成 立 , 或 者 依 照 外 國( 或 境 外 )法 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居民企業(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所定義),如不希望本公司代扣代繳上述10%的企業所得稅,請在2021年10月5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或之前向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呈交其主管稅務機關所出具以證明本公司毋須就其所享有之股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之文件,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如需更改H股股東名冊所列的股東身份,請向代理人或受託人查詢相關手續。本公司將嚴格根據相關法律及有關政府部門的要求並嚴格依照於H股股權登記日的H股股東名冊所載資料代扣代繳非居民企業股東的企業所得稅。對於任何因股東身份未能及時確定或不準確的確定而提出的任何索償或任何有關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機制的爭議,本公司將不承擔責任並不予受理。
為確定有權收取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的H股股東名單,本公司將於2021年10月6日(星期三)至2021年10月10日(星期日)(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為符合資格收取上述現金股息,H股股東最遲須於2021年10月5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前將股份過戶文件送呈本公司H股證券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本公司已委任工銀亞洲信託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香港收款代理人(「收款代理人」),並會將H股股東的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支付予收款代理人,以供向H股股東派付。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將於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以普通郵遞寄發支票或電子轉賬的方式派發予有權收取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的H股股東,郵誤風險由收件人承擔。
港股通投資者的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分配事宜
對於通過深交所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H股(統稱為「港股通」)的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港股通投資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預期將作為港股通投資者名義持有人來接收本公司派發的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並通過其登記結算系統將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派發至港股通投資者。
港股通投資者的2021 年度中期特別股息以人民幣支付。根據《關於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及《關於滬港股票 市 場 交 易 互 聯 互 通 機 制 試 點 有 關 稅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財 稅 [ 2 0 1 4 ] 8 1號)的相關規定,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港股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比照個人投資者徵稅。H股公司對內地企業投資者不代扣股息紅利所得稅款,應納稅款由企業自行申報繳納。
港股通投資者的股權登記日與H股股權登記日一致。
本公司將適時就有關派發A股股東2021年度中期特別股息的有關資料及其他事項另行發佈公告。
承董事會命
中集車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李貴平
執行董事
香港,2021年9月30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包括九位成員,即麥伯良先生**、李貴平先生*、曾邗先生**、王宇先生**、陳波先生**、黃海澄先生**、豐金華先生***、范肇平先生***及鄭學啟先生***。
* 執行董事
** 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