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傅曦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傅曦林先生于2018年12月28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傅曦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傅曦林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傅曦林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
傅曦林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傅曦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曾繁军先生(简历见附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公司拟补选曾繁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由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议曾繁军先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本届董事会换届完成时止。
曾繁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曾繁军先生简历
曾繁军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年6月毕业于中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具有20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曾先后担任上市公司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法律助理、深圳茂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经理、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法律事务经理、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法尔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兼任河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繁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