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其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03,988.30元,其
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296,789.0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0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50,338.00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0,956,015.3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50,338.00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100,030,605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以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
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水性丙烯酸乳液领域的全国产能布局,公司将在2024年度加快推进湖北应城生产基地的投资建
设,由于上述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公司预计有较大资金支出,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
同时,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相关资金使用安排,为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战略的实施,公司董事会认为将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有利于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为公司推进湖北应城生产基地的投资建设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保障,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
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三、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相关资金使用安排,为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战略的实施,公司拟以100,030,605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可以为公司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保障,降低财务成
本,提升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和回报股东。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在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