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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保立佳: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立佳”)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崔灿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崔灿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崔灿

    电话:021-31167902

    传真:021-57582520-8088

    电子邮箱:dongban@baolijia.com.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百秀路399号中企联合大厦23层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崔灿女士:199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职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岗;洁诺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专员岗;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岗;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崔灿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灿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崔灿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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