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 11 月 4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
内
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5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
预计回购金额 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及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回购用途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累计已回购股数 177,6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6%
累计已回购金额 8,874,936.0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9.72 元/股~50.38 元/股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6,5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 60.0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及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2024-060)及《回购股份报告书》(2024-064)。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77,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6%,最高成交价为 50.3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49.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874,93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