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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35 深市 润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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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5

润丰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12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潍
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69,0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2.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186.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880.93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出
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3-0003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1    年产35,300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          22,000              22,000

  2    大豆田作物植保解决方案配套制剂            10,847              10,847
        加工项目

  3    甘蔗田植保作物解决方案配套制剂            10,347              10,347
        加工项目

  4    年产 1 万吨高端制剂项目                    11,569              11,569

  5    年产 20,000 吨 2,4-D、2,000 吨烯            33,934              33,934
        草酮、500 吨高效盖草能项目

  6    年产 1,000 吨高效杀菌剂项目                10,029              10,029

  7    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7,860              7,860

  8    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                  29,980.28          27,648.28

                合 计                        136,566.28          134,234.2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相关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限自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
预期水平。

  (二)针对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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