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10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将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3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0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2.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1,86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为人民币 1,428,809,338.64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3-00030 号《验资报告》。
(二)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20 年 7 月 28 日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已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在实际存放和使用中已严格遵照监管协议执行。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资金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 632712937 10,347.00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801114501421014988 33,934.00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801114501421015064 7,86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 1607001729200318721 27,648.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 1607001729200318694 21,999.96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802010201421019256 11,056.34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802010201421019263 10,847.00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802010201421019270 10,029.00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802010201421019287 11,569.00
合计 145,290.5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
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其他说明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295.42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617.24 万元。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向全资子公司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农”)投入募集资金 11,569 万元,其中实缴青岛润农尚未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 8,820 万元,同时增加青岛润农注册资本 2,749 万元,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2,880.93 本年度投入募集 0.0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0.00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资总额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度(%)(3)= 定可使用状 效益 计效益 变化
金投向 分变更) (1) (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1. 年产 35300 吨除草剂 否 22,000.00 0 0 0% 2023 年 7 月 0 否 否
产品加工项目 31 日
2. 大豆田作物植保解决 否 10,847.00 0 0 0% 2022 年 7 月 0 否 否
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 31 日
3.甘蔗田植保作物解决 否 10,347.00 0 0 0% 2022 年 7 月 0 否 否
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