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4-008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袁玉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袁玉
宇先生拟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
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拟增持金额为 100 万元-2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2 月 7 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袁玉宇先生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增持金额为 1,695,354.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增持金额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且未超过相应计划增持金额的上限。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袁玉宇先生拟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为 100 万元-20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5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
长、总经理袁玉宇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增持金额为 1,695,35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金额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且未超过相应计划增持金额的上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增持前已持有公司 增持前占公司总
股份的数量(股) 股本的比例(%)
袁玉宇 董事长、总经理 10,922,547 16.53
备注:袁玉宇直接持有公司 16.53%的股权,通过华泰迈普医学家园 1 号创
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2.03%的股权,作为广州纳普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纳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广州纳普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纳同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公司 5.75%的股权,袁玉宇还通过与徐弢的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徐弢持有公司 16.53%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40.85%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述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六个月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姓名 职务 购买金额下限 购买金额上限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袁玉宇 董事长、总经理 100 200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允许增持的期间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
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除法律、
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外)。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
(七)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
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八)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
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
成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
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8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2 日,袁玉宇先生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5,3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增持金额为 1,695,354.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
截至 2024 年 2 月 25 日,袁玉宇先生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已按照
增持计划内容增持公司股份并达到相应计划增持金额的下限,且未超
过相应计划增持金额的上限,上述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前 本次增持 成交均 已增持金额 增持后
姓名 直接持股数 占总股本 公司股票 价(元/ (元) 直接持股 占总股本
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比例(%)
袁玉宇 10,922,547 16.53 65,300 25.96 1,695,354.00 10,987,847 16.63
备注:1、增持金额不含交易费用,数据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2、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袁玉宇直接持有公司 16.63%的股权,通过华泰
迈普医学家园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2.03%的股权,作为广州纳普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纳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广州纳普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纳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5.75%的股权,袁玉宇还通过与徐弢的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徐弢持有公司 16.53%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40.95%的股权,仍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已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袁玉宇具备本次增持
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袁玉宇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告知函》;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