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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新柴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度实现归母公司净利润 31,958,946.05 元,母公司净利润实现为 33,844,017.84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按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384,401.78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252,600,472.85
元,减本年度实施分派的现金股利 4,822,668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76,352,349.12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8,237,420.91 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1,1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234,00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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