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2 年度实现净
利润 22,171,840.61 元,母公司净利润实现为 16,423,517.82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按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42,351.78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256,174,136.79 元,减本
年度实施分派的现金股利 24,113,34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2,590,285.62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2,590,285.62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1,1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822,66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 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的
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
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