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政府签订土地回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1、 为加快新昌高新园区产业布局调整,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子公司新昌县新柴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与新昌县工业园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购方”)签署《工业用地回购协议》。
2、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简介
回购地块位于沙溪镇沙溪新区(剡界岭村),总面积 121.22 亩(80811.3
平方米),其中 2012 年工 6 号面积 91.11 亩(60739.5 平方米),2013 年工 10
号 30.11 亩(20071.8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本次回购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土地出让金的回购金额按该地块工业用地成交价加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子公司在地块建设中投入的前期成本由回购方出面委托中介部门审计,投入的费用成本以审计结果为准。
2、双方以审计结果的前期投入总成本费用 41554259.99 元作为本次回购地
块的回购款额。
3、地块回购款额已通过审计并请示新昌县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在本协议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其中相关履约保证金由经信局、高新园区
出具有关意见后,由子公司向财政局申请退还。
四、本次资产出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政府回购有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增加现金流。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虽签署《土地回购协议》,并约定了明确的实施时间,但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需年度审计机构的确认。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工业用地回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