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4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方广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违规的情形。《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由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0 票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半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及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回报股东,制定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有股份总数66,277,4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或转增股本,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6,627,742.7元,实际派发金额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准。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可持续发展等状况相匹配,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