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3-088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熔电气”)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5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44,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560,943.06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183,656.94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7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5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实际建设进程中,逐步投入项目资金,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 金 管 理 业务的进展情况。
(六)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拟投资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