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9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11 月 13 日分别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11 月 18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及董事长。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3 名非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长:董仕宏
非独立董事:董仕宏、张世忠、徐志强
独立董事:饶奋明、刘建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饶奋明(主任委员)、徐志强、刘建明
2、战略与 ESG 委员会:董仕宏(主任委员)、张世忠、饶奋明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饶奋明(主任委员)、张世忠、刘建明
4、提名委员会:刘建明(主任委员)、董仕宏、饶奋明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 述 董 事 的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11 月 13 日以及 11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职工代
表大会、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及监事会主席,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主席:陈献华
非职工代表监事:陈献华、嵇正仿
职工代表监事:张震宇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以下高
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董仕宏
副总经理:张世忠、张永强、杨宝龙
董事会秘书:杨宝龙
财务总监:张丽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三年,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宝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董仕宏、张世忠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张永强、张丽华和杨宝龙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周青霞
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周青霞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秘书杨宝龙、证券事务代表周青霞的联系方式
电话:0512-69578288
传真:0512-65997039
电子邮箱:ad.baolong.yang@sz-sjef.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 58 号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朱叶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吴倩倩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叶小红女士、朱海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马亚红女士、高磊先生、张仲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叶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31,646,7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0%,叶小红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8,633,8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8%,吴倩倩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99,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离任后,朱叶女士、叶小红女士、吴倩倩女士所持有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朱海林先生、马亚红女士、高磊先生、张仲仪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因任期届满,吕爱民先生、卞骏先生、叶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在公司任职,李朗先生、付小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爱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离任后,吕爱民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卞骏先生、叶峰先生、李朗先生、付小兵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因任期届满,彭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张永强先生: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1996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先后在宁国市财政局、宁国市梅林镇、国
家级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国市政府等单位工作。2018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
先后在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文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现任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仕净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永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张丽华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
业,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2003 年 3 月至 2009 年 10 月
就职于苏州东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 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就职于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任部门经理;2015 年 10 月至 2022 年 9 月,就职于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任部门经理;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张丽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杨宝龙先生:198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学历。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就职于深圳市和科达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历任项目部工程师、总经办总经理助理;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就职于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