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4-
003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金立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公司控股股东金立
国先生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
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个
月内择机完成。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
间已过半,金立国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42,657 股,占截至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 0.0593%,累计增持金额为 1,006.04 万元(不含交易费
用),增持均价为 29.3601 元/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金立国先生出具的《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公司控股股东金立国先生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择机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1 月 29 日,金立国先生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金立
国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42,657 股,占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93%,累计增持金额为 1,006.0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均价为 29.3601 元/股。
二、本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后,金立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红先生、章高宏先生、李锦良先生合计控制股份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持有股份 124,377,665 21.53% 124,720,322 21.59%
金立国 其中:无限售条件 0 0.00% 342,657 0.06%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4,377,665 21.53% 124,377,665 21.53%
持有股份 92,753,127 16.06% 92,753,127 16.06%
张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 0 0.00% 0 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2,753,127 16.06% 92,753,127 16.06%
持有股份 9,696,720 1.68% 9,696,720 1.68%
章高宏 其中:无限售条件 0 0.00% 0 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696,720 1.68% 9,696,720 1.68%
持有股份 8,732,497 1.51% 8,732,497 1.51%
李锦良 其中:无限售条件 0 0.00% 0 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732,497 1.51% 8,732,497 1.51%
分宜众 持有股份 19,742,486 3.42% 19,742,486 3.42%
慧达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
资合伙 股份 0 0.00% 0 0.00%
企业
(有限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742,486 3.42% 19,742,486 3.42%
合伙)
分宜众 持有股份 19,742,486 3.42% 19,742,486 3.42%
志达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
资合伙 股份 0 0.00% 0 0.00%
企业
(有限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742,486 3.42% 19,742,486 3.42%
合伙)
持有股份 275,044,981 47.61% 275,387,638 47.67%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 0 0.00% 342,657 0.06%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5,044,981 47.61% 275,044,981 47.61%
注:(1)以上持股比例系按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 577,708,128 股计算得出; (2)
以上数据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后续进展,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金立国先生出具的《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