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3-02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珠海高瓴智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澜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珠海高瓴智臻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智臻”)及其一致行动人珠 海澜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澜盈”)的《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拟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珠海智臻、珠海澜盈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9,130,000 股、
14,82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7%、3.08%,上述股东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33,95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5%。其计划自本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之
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14,446,72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号 比例
1 珠海高瓴智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130,000 3.97%
2 珠海澜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825,200 3.08%
合计 33,955,200 7.05%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投资原因。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
转增取得,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14,446,72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4,815,576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9,631,152 股。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 2023 年 4 月 18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 2023 年 3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
6、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珠海智臻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澜盈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自本企业书面确认的本文件出具日生效,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承诺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本企业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在拟减持前述股份(须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届时仍合计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时,将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告知发行人,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前述承诺自本企业书面确认的本文件出具日生效。
截至公告披露日,珠海智臻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澜盈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
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珠海智臻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澜盈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珠海智臻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澜盈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珠海智臻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澜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珠海智臻、珠海澜盈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