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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关于调整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8

怡合达:关于调整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2-040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7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2 日至 2022 年 6 月 12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说明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134 名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
对象离职,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总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激
励总人数由 134 人调整为 131 人,激励总量由原 133.00 万股调整为
128.80 万股。

  (二)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公司拟以 2021 年年末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20,003,0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 80,002,000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为 480,012,000 股。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2021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且已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128.80×(1+0.2)=154.56 万股。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
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

  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38.17-0.3)/1.2=31.56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


  三、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年度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调整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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