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2-037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 6月 24日召开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拟以 2021 年年末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20,003,0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股。共计转增 80,00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480,012,000 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80,012,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7 月 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2 年 7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7月 5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364,001,000 91.00% 72,800,200 436,801,200 91.00%
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36,009,000 9.00% 7,201,800 43,210,800 9.00%
流通股
三、总股本 400,010,000 100% 80,002,000 480,012,000 100%
注:以上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八、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480,012,000 股摊薄计算,
2021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8347 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最低减持价格限制做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桃园二路 33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黄强
咨询电话:0769-82886777-785
传真电话:0769-8288103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