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8 证券简称:东亚机械 公告编号:2024-032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萤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刘志云先生、独立董事林建宗先生、独立董事姚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给投资者以持续回报,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派预案:
以总股本 381,774,1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8,177,411.6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在 2024 年半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决议,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4年 8 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
12 个月。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尚在推进中,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 12 个月。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尚在推进中,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