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8 证券简称:东亚机械 公告编号:2024-024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故本次调整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86 元/股
调整为 4.76 元/股。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由 4.86 元/股调整为 4.76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4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有关部门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目前现
有的总股本 37,891.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税前)。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需要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4.86 元/股调整 4.76 元/股。根据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 4.86 元/股调整为 4.76 元/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