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8 证券简称:东亚机械 公告编号:2023-021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本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文浩,其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负责公司全面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对经营目标能否实现起着重要作用。外籍激励对象韩文翰(实际控制人韩萤焕和罗秀英之子)担任主机研发组主管、李凌峰担任研发工程师,韩文欣(实际控制人韩萤焕和罗秀英之女)担任董事长助理,戴甜静(外籍激励对象韩文翰之配偶)担任财务专员,属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成为激励对象。除前述情形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