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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27 深市 华蓝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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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1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种类: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蓝集团”)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等,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6,8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36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8,297,358.49 元,余额为人民币 393,062,641.51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893,951.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8,168,689.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8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421,360,000.00

      减:已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                    28,297,358.49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                        393,062,641.51

      减:支付的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                  20,190,499.99

        置换预先已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              4,703,451.99

    募集资金净额                                  368,168,689.53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105,276,417.25

        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51,899,580.15

        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493,824.12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0,289,713.83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220,788,581.84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设计服务网络建设”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投资目的: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投资品种: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等,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
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
计划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情况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等,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华蓝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蓝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