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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27 深市 华蓝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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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华蓝集团: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4-
04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蓝集团”或“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中的南宁设计总部办公场地购置和“技术研发中心”,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募集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6,8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36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8,297,358.49 元,余额为人民币 393,062,641.51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893,951.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8,168,689.5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8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

    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序                    变更后募集资  截止 2024 年 6 月  投资进度  剩余未投金
号      项目名称      金拟投入金额  30 日累计已投入    比例    额(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    22,916.87        2,200.94        9.60%    20,715.93

 2  信息化平台建设      1,200.00        1,200.00      100.00%      0

 3  技术研发中心        2,700.00        2,366.04      87.63%    333.96

    工程总承包管理及

 4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    5,000.00        5,000.00      100.00%      0

    务开展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100.00%      0

          合计          36,816.87      15,766.98      42.83%    21,049.89

        注:上述剩余未投募集资金余额加上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028.97 万

    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22,078.86 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原因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暂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和“技术研

    发中心”。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广州、成都、北京、上海、武汉、西安、

    广西各地市等城市新建或扩建设计服务网络,其中:南宁设计总部办公场地通过

    购置方式取得;其他设计服务网点办公场地采用租赁方式取得。近年来,在城镇

    化进程放缓、房地产调控、不确定因素增加等多重压力叠加之下,公司所处的行

    业在经历了 10 余年高速增长后进入了变革期。受市场环境下行、客户资金紧张

    等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呈下滑趋势,公司采取多方面措施降本增效,员

    工人数从 2021 年末的 3139 人减少至 2023 年末的 2546 人,后续公司将根据经营

情况持续开展人员优化工作。另外,因 2022-2023 年国内房地产价格总体处于下行趋势,为避免公司购买办公场所后即出现资产价值贬值损失,公司暂缓实施南宁设计总部办公场地的购置和建设工作。2023 年,该项目投入主要为支付新增服务网点的办公场所租金,支出金额相对较小。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基于公司已有研发优势和行业发展趋势,围绕智慧城市与建筑、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绿色建筑与城市、装配式建筑和环境治理
五大方向深入开展研究与新产品开发。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投资进度为
87.63%,主要投向为智慧城市与建筑、绿色建筑、环境治理等方向,为公司该类业务的发展提供了积极助力。然而,受到国内外宏观环境、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变化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原规划的装配式建筑研发方向已不符合当前市场需求。

  综合考虑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募投项目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计服务网络建设”中的南宁设计总部办公场地购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存在不确定性,本着稳健经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暂缓实施“设计服务网络建设”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募投项目需要使用该部分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时,以自有资金及时予以归还,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后续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上述项目的后续实施计划。

  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一年期贷款利率3.65%测算,预计一年可节省财务费用不超过 365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以银行实际利率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募投项目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更好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造成募集资金浪费,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募投项目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计服务网络建设”中的南宁设计总部办公场地购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上述项目的后续实施计划。本次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暂缓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依据行业发展情况、募投项目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暂缓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暂缓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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