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0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1年 7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8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1,36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28,297,358.49 元 ,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93,062,641.51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4,893,951.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8,168,689.53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83号)。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
用金额为 15,527.65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金额为 15,527.65 万元,本年
度使用金额为 0.0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2,096.39 万元(含息)。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421,360,000.00
减:已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 28,297,358.49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注 1] 393,062,641.51
减:支付的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注2] 20,190,499.99
置换预先已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注3] 4,703,451.99
募集资金净额 368,168,689.53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注 3] 105,276,417.25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5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8,071,639.49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220,963,911.77
注 1:实际转入公司的募集资金 393,062,641.51 元,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
用(不含税)24,893,951.9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8,168,689.53 元。
注 2: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主要为律师费、会计师费、登记费等。
注 3: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105,276,417.25 元,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4,703,451.99 元,合计 109,979,869.24 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256 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批准全资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朝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账户名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宁云景 华蓝集团股 45050110920400 活期 220,127,228.47
东路支行(该支行隶 份公司 000391
属南宁朝阳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华蓝集团股 45106020001300
公司广西壮族自治 份公司 0730111 活期 836,683.30
区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宁华东路支华蓝设计(集45050160447200 活期 0.00
行(该支行隶属南宁团)有限公司 000703
新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广西华蓝工
限公司南宁华东路支 程管理有限 45050160447200 活期 0.00
行(该支行隶属南宁 公司 000705
新城支行)
合 计 220,963,911.7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 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 1:《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附件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816.87 本期投入募集资 0.00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15,527.65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变更后募集 本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期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金投向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资金拟投入 额 计投入金额 度(%)(3)=(2)/(1) 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金额(1) (2)
承诺投资项目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 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