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在南宁市月湾
路 1 号南国弈园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
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袁公章、池昭梅。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华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蓝能源”)的全资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公司业务顺利开展。东莞市华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 13 家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蓝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业务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华蓝能源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不会给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旭阳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