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6 证券简称: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中汇拥有合伙人88名、注册会计师55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名。
3、业务规模
中汇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78,8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中汇为11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
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审计收费9,984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
姓名 册会计 上市公司 开始在本所 提供审计服务 及复核过上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市公司审计
报告家数
束哲民 项目合伙人 1998年 1997年 2012年6月 2019年 6家
薛飞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年 2010年 2012年7月 2019年 2家
李会英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4年 2003年 2017年1月 2019年 超过10家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汇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