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5 证券简称:读客文化 公告编号:2022-022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筱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朱筱筱女士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朱筱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577,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4%,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44,3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本
量(股) 比例
朱筱筱 董事、总经理、 6,577,460 1.64%
董事会秘书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44,3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1%。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本次减持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拟
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解除限售,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本次
减持将于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后实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朱筱筱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以上承诺。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朱筱筱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朱筱筱女士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朱筱筱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