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5 证券简称:读客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0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读客文化”)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指南》”)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在公
司内部通过公告张贴的方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业务指南》《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的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为与公司及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