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2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4,312,000.00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5,850,792.45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083,610.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2,377,597.54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0,600,000.00元(大写:壹仟零陆拾万圆整),资本溢价人民币451,777,597.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 年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462,377,597.54元,已累计使用
236,804,272.81 元 。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230,243,230.46 元(包含结构性存款 30,500,000.00元,收益凭证89,5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分行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本期余额 存储形式 期限
募集资金专户 98840078801400003376 275,148.66 活期
募集资金专户 98840078801400003376 10,500,000.00 结构性存款 20224/22-
2022/7/22
上海浦东发展 募集资金专户 98840078801200003377 3,885,082.47 活期
银行金桥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98840078801900003378 1,663,004.35 活期
募集资金专户 98840078801900003378 2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2022/6/1-
2022/7/1
小 计 36,323,235.48
募集资金专户 121907566710888 89,076,721.47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专户 121907566710588 2,205,650.55 活期
有限公司上海
东方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121907566710606 11,984,060.28 活期
小 计 103,266,432.30
宁波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专户 70010122003101724 1,153,562.68 活期
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 小 计 1,153,562.68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本期余额 存储形式 期限
理财产品 26698731 89,500,000.00 收益凭证 2022/6/29-
长江证券股份 2022/12/27
有限公司 小 计 89,500,000.00
合 计 230,243,230.46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51,442,226.25元,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置换的金额为133,118,333.39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2021年9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3,736.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
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部
分股权收购款。截至2022年6月30日,按收购协议约定已使用超募资金3,736.00
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收购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
事务所(普通合伙)部分股权收购款。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审议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结构
性存款金额为30,500,000.00元,收益凭证为89,5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期余额 存储形式 期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98840078801400003376 10,500,000.00 结构性存款 20224/22-
2022/7/2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98840078801900003378 2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2022/6/1-20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