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3 号 60 幢 270 库二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二〇二一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股份”、“本公
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市场上市。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公告书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为 4,239.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1,0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创新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设计业务,以建筑方案设计为核心,为客户提供建筑专业领域的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咨询顾问服务。方案创新与创作能力、设计创意水平,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如果公司不能始终保持业内领先的方案创作能力与设计创意理念,将在未来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中失去市场发展先机,从而影响公司的业绩增长。
(二)技术风险
1、方案创作能力不能持续提升的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核心竞争能力是方案创作能力,并凝聚形成为设计作品。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高方案创作能力、提升设计创意水平与设计品质,以满足业主日益提升的多元化设计需求,将对未来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建筑设计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智力密集型服务行业,拥有一支具备丰富设计经验、尖端设计水平、合格执业资质及项目管理能力的设计人才团队是企业保持自身竞争优势的战略性资源。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拥有高级资质和丰富项目经验的高端专业人才的供需缺口越来越大,行业内企业对高端设计人才的争夺也越来越激烈。如果公司不能保持良好的人才稳定机制和发展平台,引致核心设计人员和优秀管理人员流失,将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特别是第一大客户占比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61.06%、65.58%、62.49%,
其中,对保利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42.20%、46.01%、51.95%,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业务收入呈现出前五名客户集中度高、特别是第一大客户占比高的情形,存在一定的客户集中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保利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区域,若未来公司未能持续保持与保利的业务合作关系,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未来,如果公司的技术服务能力无法持续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并最终导致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或者下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或业务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公司不能继续维持与下游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短期内将影响公司合同订单情况,则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宏观经济形势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属建筑设计行业主要为下游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领域提供建筑设计服务,其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城镇化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密切相关,该等因素的不利波动将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市场需求构成一定影响。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出现不利变化,各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速随之放缓或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3、房地产行业调控的风险
公司所属的建筑设计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密切相关。房地产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调控影响明显。近年来,我国政府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如“新国五条”,2018年4月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2019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23号文”)等,上述政策从限制房地产企业融资规模、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供应土地的及时开发利用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控。同时,政府推出的限购、提高交易税费等短期调控政策,也直接影响了商品住宅的短期需求,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的下降。这些经济政策都会对公司业务发展构成一定影响。在上述政策背景下,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64.14万元,净利润6,366.53万元,增速有所放缓,同时当年经营回款情况有所下降,当年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比例80.71%,较以前年度有所上升。
2020年前三季度,我国住宅新开工面积共计117,193万平方米,较2019年前三季度下降4.18%。其中,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住宅新开工面积20,799万平方米,较2019年同期下降26.94%。随着国内普遍复产复工,第二季度及第三季度住宅新开工面积分别为50,784万平方米及45,610万平方米,较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2.53%及2.93%,基本恢复正常增长水平。住宅新开工面积可能发生的不利变化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同时,2020年8月,监管部门出台房地产融资新规,设置“三道红线”控制房地产企业有息债务的增长,旨在保障地产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通过控制房企有息负债规模增长速度,对地产行业融资供给进行结构性调控。其中,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保利、世茂归入绿色档,未触及红线,其他客户例如绿地、阳光城、北辰等,根据触及红线数量的不同,相应被归入黄、橙、红三档。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中:“绿色档”客户为保利、世茂,报告期各期确认收入金额为10,189.72万元、13,533.34万元、16,528.93万元,占当期收入比例分别为42.20%、50.75%、51.95%;“橙色档”客户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各期确认收入金额为0.00万元、1,610.05万
元、643.75万元,占当期收入比例分别为0%、6.04%、2.02%;“红色档”客户为绿地,报告期各期确认收入金额为2,428.23万元、1,611.59万元、1,370.90万元,占当期收入比例分别为10.06%、6.04%、4.31%。截止目前,公司收入及应收账款客户中,不存在资金链及信用情况严重恶化的情形,亦不存在偿债能力严重恶化的情形。
在上述融资政策调整预期下,可能会导致该等客户的融资难度有所增加,从而给公司带来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增加等经营风险。若公司上述主要客户未能较好地应对包括“三道红线”在内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冲击。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公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从资金供给端进一步限制,进而可能会对下游房地产行业及公司业绩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目前,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已趋于稳定,但若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可能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长期经营部署、减少土地投资、推迟项目开发、延长付款周期,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推进、未来市场的开拓以及资金的及时回收造成不利影响,进而使得公司业绩增速有所放缓、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有所下降。
4、房地产区域调整风险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延续“从严”调控思路,中央表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调控力度未见放松。2019年5月起,金融市场对房地产融资全面收紧,行业环境、资金面等逐步承压,土地市场成交波动明显,区域结构呈现冷热不均的特点。各地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因城施策,分区域看,重点城市销售面积总体保持增长,三四线城市销售面积有所下滑。在上述背景下,房地产企业区域层面收缩变革、调整组织架构,以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同时,多数房企选择收敛三四线城市布局或是战略性回归一二线城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项目收入及相应应收款项分布于华东、华南等经济发达区域,但若未来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未能适应下游房地产行业区域调整的动态变化,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1、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较快。未来,随着公司设计服务网络布局的进一步完善,尤其是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机构等都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长期而言,公司将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