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4-055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069,851.19 元,母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 73,220,711.18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 50%以上时不再提取。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股本的 50%以上,因此不再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09,450,653.82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12,703,261.52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309,450,653.82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有效股本
55,600,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7,800,4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